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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教育
财富动态
投资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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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解读
为了加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自律管理,规范其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并于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02
202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解读
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并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31
2024.05
新《公司法》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影响
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
06
2022.12
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并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耕地保护相关政策可以追溯到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首次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即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如今,我国进入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阶段。2022年9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新增耕地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更有力地体现出我国对于牢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的决心...
28
2022.06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2019年12月23日)
为进一步完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申请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备案完成后应当注意以下重点事项...
08.23
2024
资金募集过程中需履行的适当性程序
在资金募集过程中,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确保市场公平公正,监管机构通常要求募资机构实施一系列的适当性程序。其中,《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对此做出明确规定“私募基金募集应当履行下列程序:(一)特定对象确定;(二)投资者适当性匹配;(三)基金风险揭示;(四)合格投资者确认;(五)投资冷静期;(六)回访确认。”
08.15
2024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信披义务
目前,针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专门出台的制度主要是2016年中基协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各章节分别为:总则,一般规定,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基金运作期间的信息披露,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自律管理,以及附则。此外针对私募股权基金还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指引2号—适用于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指引》)。
08.09
2024
产品推介中的禁止性行为
全球金融市场中,私募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投资工具,因其灵活性和高收益潜力而备受关注,而私募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严格的监管和规范。
07.26
2024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要求解读
适当性义务原为道德义务,当代许多国家与地区均已将其转化为法定义务。适当性义务制度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并在多个国家尤其是普通法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
07.18
2024
关于《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第三版)》的解读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指南(第三版)》是为了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推动河南省1500万亩示范区规划任务落地实施而编制的。该指南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分区域建设重点、建设标准、工程质量管理、运营管理和投资概算参考标准等内容,为各地、各有关单位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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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资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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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二、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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